据北京李长青律师解释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有明文规定,扰乱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,妨害社会管理,具有社会危害性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杨延丽是一位“新北京人”。她2006年来北京读大学,研究生毕业后,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,但是公司没有“留京指标”。按照北京的限购政策,她要工作并完整纳税5年后才能有购买商品住宅的资格,获得保障性住房就更是奢望。
《浙江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》在一次批斗丁玲的会上,旁人的发言都很激烈,严文井却站起来说:“陈明配不上丁玲。”招致哄堂大笑,批判也进行不下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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